5月8日,个旧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等9人犯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是自2018年个旧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个旧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本市第二起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钟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集被告人陈某、钟某兵、张某某、杨某、王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个旧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钟某某等9人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至40000元不等。同时,没收汽车一辆,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360000返还受害人。
个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被告人家属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