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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第二次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9/08/27

  为进一步完善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护相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814日,红河州在州法院组织召开第二次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州文化和旅游局、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法院等部门相关领导,及州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全体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各部门集中听取了州法院就近年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情况介绍。自201771日起,按照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通知,红河中院统一管辖红河、玉溪、文山三州市的知识产权案件。 

  20121月以来,红河中院共计处理三州市的著作权版权费纠纷案件745件。其中,总结提炼出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的三大特色经验。即:突出调解主体的专业性。借力发挥州委宣传部、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具有专业性知识的中立主体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作用,使其专业知识提供对有关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认识和评价,帮助当事人形成对相关技术法律问题的更清楚认知,进而保障其在正确判断基础上作出决定。注重纠纷解决过程的非对抗性。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纠纷往往发生在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间,当事人往往在今后经营活动中仍将发生商业上的合作关系,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更具有内在驱动力,故而强化以庭外调解的解纷模式,达到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效果。处理好价值导向的兼顾性。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于妥善平衡私权与公益基础上的法律特点,在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使权利人与被诉侵权人就知识产权成果的使用达成合作协议,变“侵权使用”为“合法使用”,实现私权与公益的双赢,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传播。2019年,红河中院即联动州委宣传部、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成功调解涉11家卡拉OK经营场所著作权纠纷案件80件,其中10个经营场所已主动缴纳版权使用费并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达成长期协议。该批案件的处理,增强了全州卡拉OK经营场所主动缴纳版权使用费的意识,在全州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座谈中,与会各部门围绕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入推进,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就工作开展中的一系列热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树额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处理好卡拉OK行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是全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工作中,要坚持实践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的重要作用,按照《红河州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著作权保护取得更好的成效。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改变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利状况,从监管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从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推进落实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二是认真履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要认真履职尽责,不断积累经验,重点解决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加强民生领域以及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上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引导全社会自觉尊重保护知识产权,为有关工作开展提供有利的舆论环境。三是用好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内部沟通,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模式,做到快慢分道、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将大量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于诉讼外,把有限的司法资源配给到重大复杂案件处理上来。(罗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