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经各地逐级推荐上报,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2个见义勇为群体、13名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按照省委政法委通知要求,现将红河州杨茹云见义勇为个人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2月19 日至12月25 日)。
杨茹云,大理州大理市人,女,1973年9月生,白族,红河州开远市东城幼儿园教师。
2019年11月11日15时许,一名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入开远市东城幼儿园,对幼儿园师生实施伤害。正在办公室的杨茹云听到异响后,立即冲出并拿起工具与嫌疑人搏斗,成功阻止了歹徒继续行凶。搏斗中,杨茹云面部及双眼等多部位被灼伤。
从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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