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检察院公诉一处、监督办和金平县检察院邀请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到金平县,就州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闵小红故意杀人案”进行听庭评议。州院 公诉一处负责人兰伟、副处长王红,监督办副主任牟代洁和金平县院马春明检察长、黎锦波副检察长参加了活动。
庭审开始前,每位参加听庭评议的人员收到了一份“出庭工作评议表”,分别对公诉人形象仪表、语言表达、讯问、询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辩论、应变能力、公正执法能力和法制宣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在庭后召开的评议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畅所欲言,对公诉人仪表、举证、辩论等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议,对检察机关出庭公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听庭评议活动是增强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对公诉人如何提高公诉水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红河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