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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河县当前信访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2/31

红河县正处在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的时期,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及我县各类重大项目的实施,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我县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些棘手问题是我们每个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现就我对当前红河县信访问题的思考及对策的粗略认识作以下学习交流。
一、红河县当前信访工作现状
红河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信访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重点抓好维稳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山林水土纠纷;2、拆迁补偿、土地征用;3、拖欠工程款;4、城乡低保。
二、当前主要信访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信访的原因分析,造成信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既有长时间矛盾积累形成的,又有短时间矛盾爆发形成的;既有个人行为,又有集体行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一)山林水土纠纷。由于近几年受干旱和部分土地增值的影响,有的地方出现了无依据的“认根子、认地块”现象,引发了山林水土的矛盾纠纷;
(二)拆迁补偿、土地征用。由于红河县地处边疆财政收入少,财力有限,而拆迁对象和土地征用对象要求过高。因此,我县拆迁补偿、土地征用难度大、困难多;
(三)拖欠工程款。由于部分工程存在层层转包的行为,加之,承包者诚信度低,没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认真履行,拿到工程款后没有及时付给施工方,致使拖欠工程款;
(四)城乡低保。由于我县城乡人口贫困面大,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口众多,且人口素质不高,争抢享受低保的群众越来越多,因此,城乡低保面临种种挑战和新的矛盾纠纷。
三、抓好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以上信访问题影响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其对策建议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一)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宽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和核心。一是要依法按政策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群众提出合理诉求应当解决,但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给予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疏导和说服教育;二是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群众信访作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阵地,把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是在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依法有序畅通信访渠道,严厉打击非法信访。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通过群众诉求意见箱、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信访工作平台,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表达诉求,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信访,确保信访秩序正常。
(三)加大解决信访案件力度。一是通过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妥善化解涉及山林水土的权属纠纷、拖欠工程款等一批遗留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疑难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落实“四访一包”。县、乡、村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四访一包”制度,采取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走访调研的方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断提高县、乡、村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杜绝群众到州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一包到底;四是对重信重访和疑难信访案件进一步采取由分管县级领导牵头,行政职能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共抓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走出一条 “横向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预防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加快从“一家抓”向“大家抓”的转变,按照“大调解”工作思路,尽快形成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职能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新格局,建立起调解、治安、信访等多项职能联动的工作机制,组成联合调查组的形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确保重信重访和疑难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信访工作,队伍为本。只有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目前,红河县乡镇和县属部门都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信访干部。但个别乡镇和单位由于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不够明确和具体,使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了影响。因此,一是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的机构设置,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干部并明确责任,保证来访有人接,案件有人管;二是要加大对信访干部培养和培训,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给予提拔使用;三是着力为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乡镇和县属部门信访专兼职干部的信访津贴,给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建设一支过硬的信访干部队伍,达到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强、信息灵通、反映迅速、方法得当、工作到位的要求。
(五)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属于哪一级的权限,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要充分利用各种工作手段和渠道收集信访信息,建立健全信访问题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准确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内幕性信息;要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预案处置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调解;要制定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确保有备无患;要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防止矛盾层层上交,群众层层上访,确保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限时不能办结,造成信访案件得不到有效解决、上访人长期上访甚至激化矛盾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创新机制体制,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要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本质,真正把信访工作作为当前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实现形式和方式方法,完善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管理,大胆探索,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办信接访效能。
总之,信访工作一头挑着党和政府的重托,一头挑着人民群众的希望,是党和政府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体察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窗口”,是最直接的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综合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方法;既要考虑历史原因,又要做好现实工作;既要说服群众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又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才能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回答问题的能力。因此,每个信访干部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吃苦耐劳的精神,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用发展的观点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作者:红河县信访局 李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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