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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一线巡视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助推作用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2/31

近年来,元阳县结合实际,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推进对信访和矛盾纠纷的督查督办工作之中,实行一线巡视制,依照法定职责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处理信访和矛盾纠纷的情况加强了督查督办,确保了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处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维护和谐稳定的明显效果。
一、巡视督查的必须性和重要性
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广大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问题呈上升趋势,涉及到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既有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又有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老问题。信访工作被动的关键在于信访督促检查不到位,要求低,压力小,速度慢,工作不够扎实。
对此,我们进一步理清督查工作思路,强化督查意识,创新开展巡视督查工作,以加强督查推动工作的落实,真正从源头上抓好信访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巡视督查信访案件的过程,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是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县矛调中心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坚持周一例会,做到每周排查,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调处措施,使矛盾、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重点、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并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到基层到现场巡视督查督办。信访和矛盾纠纷的督查督办是保证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手段,确保了重要信访问题处理落实到位,达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目标。
二、实施一线巡视,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
我县坚持创新精神,较好地解决了有人督查、敢于督查、善于督查、常于督查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有效推动了信访工作,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
(一)形成巡视网络。 县矛调中心成员单位由政法、公、检、法、司、农、林、水、土、法制等部门组成。每周一,集中涉事单位和部门领导在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会议室排查、研究上周群众信访及突出矛盾纠纷,并且将本周要化解的纠纷限期组织调解。在《关于建立元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制度的意见》和《元阳县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巡视制度》中明确要求,实行信访工作巡视制,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或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组织县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调处中心成员单位深入乡镇、村寨开展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巡视工作集督促、检查、指导、排查、化解、带案下访于一身,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变“等访”为“下访”。近二年来,到各乡镇巡视30余次,指导、督办部门和乡镇解决矛盾纠纷问题500余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明确工作原则。 督查督办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突出重点、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抓准督查重点。 在抓好经常性督查的同时,针对一些情况复杂、处理棘手的疑难问题,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会诊”,找准症结,研究制定方案,抽调相关部门责任人由县矛调中心带队实行专项督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高督查权威,求得更好实效。在全面做好督查工作的同时,我们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一是督查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对信访工作思想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得力、工作是否扎实、效果是否明显;二是督查非常时期是否按要求采取工作措施,主要是在国家、省、州、县举办重大活动期间是否超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重点问题是否重点解决,处置突发问题预案是否切实可行;三是督查信访案件特别是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是否按照程序及时办结。四是对个别有可能出现反复信访人员,一方面认真做好思想稳控工作,一方面针对其不良想法和言行进行批评,教育信访人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公民,避免采取异常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各级重大活动期间,我县未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
(四)采取多样方式。 采取有力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对新排查出来的“重点工作对象”,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和每天零报告工作制度,相关工作人员通迅24小时畅通,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持“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工作方法,热情接待上访人员,认真解决上访问题,及时劝返上访人员,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开创信访、维稳工作新局面。一是电话督办。对信访事项结案时间要求紧迫的,采用电话督办方式。二是书面督办。通过发函或催办通知等形式,要求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整理书面材料、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实地督办。直接派人深入到督办对象和信访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四是联合督办。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办。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指导力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筑牢信访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三、巡视督查取得的实效
通过近年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巡视,督查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县信访和矛盾纠纷工作形成了“五个提高、一个下降、一个增强”的良好局面。五个提高:一是提高了各单位负责同志是信访案件督查督办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做到安排布置到位,方法措施到位,不断提高督办案件的质量;二是提高了基层干部的认识。基层干部扭转了过去对群众信访是闹事惹事的误解,正确认识到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是合法的、是公民的正当权利;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巡视督查,大大加快了信访案件办理的速度和质量,所有的信访问题都是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杜绝了推诿扯皮的现象;四是提高了信访部门的威信。开展信访巡视督查是为了尽快妥善解决问题,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体现了领导的意图,实现了群众的意愿,群众对此非常满意。五是提高了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从思想、业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一个下降:群体访、重信重访、越级上访明显下降。一个增强: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急、难、重任务,特别是山林水土纠纷、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矿农纠纷等等问题。工作中,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为群众解决了很多疑难不清的问题,起到了宣传法律、政策、减少纠纷,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的作用。
   四、对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的思考
(一)增强责任感。 树立敢于主动监督的意识,抛弃无所作为的观念,定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履行职责任务。 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做好重大疑难案件和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协调、督办工作,发挥部门的整体功能。
(三)加强督查督办队伍建设。 要尽可能地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选调政策法律水平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督办工作。同时,要对督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扩大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客观、全面、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才能够准确监督、正确监督。(作者:元阳县委政法委 谭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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