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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协警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4/01/23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矛盾也日渐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给法院审执工作的安全环境带来很多的不确定性,使过去较为单一的法院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如何有效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干警人身安全、机关财产和工作正常运转秩序,如何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审执工作保驾护航,成了目前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与此同时也加剧了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成了严峻的课题。虽然科技强警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一些实际工作还是需要一定量的人力实际操作完成。比如基本的日常安保工作,前门、大厅、车库、巡逻没有一定量的人员怎么完成?按现行法院司法警察人数仅为院编制数的百分之十二规定配备的警力,也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因此,协警的作用就显而易见的体现出来,而如何加强协警力量、发挥协警作用、如何管理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结合绿春县院的工作实际,浅谈几点看法。
  一、绿春县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现状
  绿春县地处南疆边陲,20余万人口,我院编制数为33人,实有法警3名(其中一名属专职驾驶员,年逾50;一名为办公室文秘),仅一名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警力不足的现象非常突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少,按照规定司法警察仅能占全院编制的百分之十二;二是绿春县地处南疆边陲经济基础薄弱,生活条件艰苦人员难留,给审执工作造成人员缺乏的状态,不得已让司法警察进行充实,因此产生干警年龄偏高,人员短缺这一现象。
  如何满足法警工作和安全保卫的需要,招聘协警成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最佳选择。绿春县法院院党组通过与县委、县政府协调,得到了有关部门在财力等方面的关心和支持。2010年12月份通过笔试、面试、二次面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7名协警(其中一名自动退岗),6名协警均为男性。其中哈尼族3名,彝族1名,瑶族1名,汉族1名。大专以上文化4人,高中文化2人。军队退伍军人3名,城镇待业青年3名。30岁以下5名,30岁以上1名。
  二、队伍素质建设和强化制度管理
  绿春县法院党组高度注重协警队伍的建设, 2011年3月份将新增6名协警派到州法院法警支队进行为期一周的综合训练;2012年7月、2013年10月份又分别得到了县武警中队支持,进行了两次技能训练,并且制定长期训练计划。为单警配备了多功能腰带、防暴头盔、防刺衣、伸缩警棍、手铐、催泪瓦斯等装备。在院领导,院党组指导下,除严格执行现行警务条例外,绿春县法院先后制定了《易激化案件预警机制》、《安全保卫制度》、《值班规则》、《安检规则》、《办公楼安全管理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三、充分发挥协警力量,全面提高法院安全保障能力
  协警队伍的建立,确保机关安全,确保各庭室在庭审、执行过程中提供强大的警务保障。
  协警在机关安全保卫方面。年365天出勤率达百分之百,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采取白、晚两班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2人(含节假日)。白班从7:30—18:30对所有来访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做到逢进必检。晚班从18:30—7:30,除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信息外,不定时巡逻办公区域。如有异常情况快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全面提高机关安全保障能力。
  庭审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面。三年以来,协警参加刑事案件庭审安全保卫达180余件,出警380人次。参加民事案件庭审安全保卫30余件,出警80人次。参加法律文书送达80次,出警60人次,在执行工作中参与协助达96件,出警210人次。
  因此,招聘协警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虽然协警没有执法资格,但是他们在在编干警的带领下开展一些不是执法行为的工作,减少干警的工作量,使干警从繁重的工作中得到缓解,有力的保证了审、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协警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协警作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编外人员,通过努力为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性质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执法权。协警必须在在编干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而有的时候,在院警力非常不足的状况下,使用协警执法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因此,加强协警队伍的管理更加重要。首先,我们对协警的思想状态进行一下分析,从中可以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防止在协警员的使用上出现问题,给法院带来不利影响。
  (一)协警员存在不稳定思想。作为协警,由于其工作性质是临时性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思想不稳定现象,认为自己不过是临时工,只要在工作上能说得过去就行,工作不扎实,存在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这样,对于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二)付出和投入不成正比。在实际工作中,协警由于其本身用工性质是临时人员,虽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但是,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收入上和正式干警相差很多,投入和付出不成正比。因此,这样就会造成协警员心理上的不平衡,工作起来就可能不倾心尽力。
  (三)把这里当成一个跳板。有一些人当协警还有一种想法,就是把这里当成一种跳板,在这里先暂时过渡一下,然后,一旦有机会就会跳槽。很多协警员不能正确对待分工,对安保工作嫌单调,枯燥活动,长此下去就会不利益工作开展。
  (四)工作方式不对,容易在工作中造成不利影响。一些协警员由于业务知识不熟悉,基础能力差,工作起来随意性大,形象不好,很容易在工作中和群众发生矛盾,这样就会影响法院队伍的形象。
五、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目前,协警队伍工作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是一种辅助力量,需要引起上级领导足够的重视。要让协警队伍在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极大的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一)把住招录关。根据本地实际和队伍的现状,从本地招收协警,协助司法警察工作。为确保协警队伍的高素质,必须认真抓好招录环节,从招录人员的思想、学历、工作经验、技术能力、人品等方面都严格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录入。尽量从社会上招录复员退伍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有实际应用技术的人员等等,采取综合考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达到符合条件才能录用。
(二)把好培训关。为确保协警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真正的作用,必须积极做好协警的教育培训,采取培训上岗的措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政治、业务、岗位技能等实际应用知识,不断提高协警的整体素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继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方能上岗。
(三)把好竞争激励关。为鼓励广大协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推进协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必须积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把好竞争激励关,有必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工作态度表现以及政治思想考核。同时采取单位领导和干警投票的方式进行考评,对于前2名,在原来的基础上予以提高工资的待遇,对于后2名保基本工资。并将其表现形成档案,在其将来报考法院系统公务员或者身份转变时,成为优先择录的优势条件。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和违反违纪者坚决予以解聘。
(四)把好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关。要发动协警员的积极性,必须要做到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认真加强对协警员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各种问题的发生。同时,在加强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从优待警的工作。除为全体协警购买劳动保险,大小额医疗保险等外,在经济收入上尽量创造条件给以补贴,同时,在政治、奖励等方面尽可能提高待遇,使广大协警员感受到法院党组的关怀和照顾,增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作者:绿春县人民法院 范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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