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随着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的经济模式不仅给建水县带来了全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诱发大量侵财性犯罪。如何有效遏制侵财性犯罪,是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也是公安机关直面的一个关键。本文结合上半年侵财案件情况,对该类案件的特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及解决的办法作简要探讨。
关键词: 侵财犯罪 现状 特点 对策
近年来,随着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一系列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受到了沉重打击,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了有力整治,治安形势呈现出总体平稳的态势。然而,由于社会转型期间各种矛盾的相互冲突,社会防控机制还未完善等原因,致使刑事案件发案数量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各种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案件发案仍需进一步控制。根据建水县2013年1至6月侵财性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对其原因、特点、规律和如何提高打击防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以下分析。
一、建水县多发性侵财犯罪现状
侵财性犯罪是指用暴力或非暴力的方式,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主要包括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2013年上半年全县总立刑事案件1576起,破获1194起,破案率75.8%;总立案件与去年同期的相比上升0.6%。总立侵财案件1397起,破963起,破案率达 68.9%,案件占立案总数88.6%,案件与去年同期的起相比案件上升0.7%。2013年上半年立“两抢一盗”现行案件1120起(盗窃1020起、抢劫49起、抢夺51起),破165起(盗窃138起、抢劫13起、抢夺14起),破案率达16.1%,案件与去年同比上升0.08%,“两抢一盗”侵财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71.1%。
二、建水县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案特点
(一)从发案类别来看,盗窃案件居高不下,且较易引发其他侵犯人身权利的恶性案件。一是盗窃案发1020起,其中入室盗窃发188起,占盗窃案件的16.8%。在入室盗窃案件中,嫌疑人的行为可能发展为入户抢劫、故意伤害等侵犯多个客体的案件发生,盗窃机动车案件发374起,占盗窃案件的33.4%。二是盗窃供电设施,盗割电缆线等案件也占一定比重,今年1至6月份,全县共发案42起,造成经济损失高达40余万元。
(二)从发案动向来看,街面两抢案件居多。抢劫案件立49起,与去年同期立26起相比升23起,上升了88.8%;抢夺案件立51起,与去年同期立39起相比发案上升12起,上升了30.8%,“两抢”案件100起中城区发案81起,街面作案居多。
(三)从作案手段、特点来看,技术性开锁入室盗窃、砸车窗玻璃盗窃案件日渐增多,手段不断翻新。两抢案件团伙作案、结伙作案也有日渐增多趋势。今年以来,我县就发生17起技术性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发案势头迅猛。
(四)从犯罪侵害目标来看,多发性侵财犯罪向不特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犯罪分子盗窃、抢劫作案,从袭击特定目标到普通百姓,逐步延伸和发展。如从撬盗老式防盗门进行盗窃到现在选择的高楼撬盗新型防盗门入室盗窃作案,同时具有有了职业化犯罪的特点。抢劫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街面守候实施抢劫作案或是公然明目张胆实施抢劫;如今年以来,建水县朝阳、城北两个派出所相继接到群众报案称,一伙犯罪嫌疑人于深夜闯入一些正在营业的美容厅,持刀威胁老板和服务员后,抢走她们的手提包后逃离。
(五)从破获的案件作案成员的结构特征看,青少年犯罪不断增多,流窜作案也占有一定比重,犯罪嫌疑人化程度低情况突出。2013年1至6月,我县共抓获的刑事作案成员153名;其中盗窃犯罪嫌疑人77名,全部系男性,25岁以下的青少年36名(其中有11名未成年人),占作案成员的46.8%。25岁至35岁的有23名,36岁以上的有16名,从文化程度看,全部系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从户籍地看,本县的有46人,本省内的有23人,外省的有8人。抢劫犯罪嫌疑人17名,全部系男性,25岁以下的青少年13名(其中有1名未成年人),占作案成员的76.5%;25岁至35岁的有4名;从文化程度看,全部系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从户籍地看,14人系本县人,本省内的有2人,外省的有1人;抢夺犯罪嫌疑人5名,全部系男性,25岁以下的青少年3名(其中有2名未成年人),25岁至35岁的有2名;从文化程度看,全部系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从户籍地看,2人系本县人,本省内的有1人,外省的有2人;诈骗犯罪嫌疑人17名;男性3名,女性14名,25岁以下的青少年2名(其中有1名未成年人),25岁至35岁的有15名;从文化程度看,全部系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从户籍地看,2人系本县人,本省内的有14人,外省的有1人;
大部分人由于文化程度低,没有技术找不到工作,又不愿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好劳恶逸,便拉帮结派,走上犯罪道路。同时由于犯罪活动具有暴富性,一些人铤而走险攫取财富,人员不断增多,逐渐形成专门从事某类犯罪活动的地方特色的“专业队伍”,成为危害一方的高危人群,成为抢劫、盗窃团伙,他们或成帮结伙实施盗窃或明火执仗实施抢劫、抢夺。
三、侵财犯罪多发的主要成因
(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形成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案件高发的因素之一。当前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村劳动力过剩,失地农民增多,务工人员大量流向城区,就业困难、下岗等社会问题,拉大了贫富差距。另外,一些人为追求片刻的奢华铤而走险。面对诸多因素,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求富心理的浮躁性,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犯罪作案成为首选的挣钱手段。
(二)社会防控体系不健全,综合防范能力不强。社区防控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些社会组织和个人防范手段、意识不强。
(三)侦防联动没有真正形成互补优势。辖区较大的派出所建有责任区刑侦中队,产生了明显的打击效果。然而,由于警力不足等方面的原因,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对行业场所漏管失控,对落脚辖区的“三无人员”管控不力,对行业场所和出租房的日常检查措施不落实,个体旅馆登记制度不健全,从而放任了不法活动的滋生和蔓延。此外,特种行业管理不到位,各种废旧回收市场、手机市场成了销赃、洗赃的重要场所。
(四)侵财性犯罪风险低、见效快是案件多发的主要因素。如抢夺犯罪分子作案随机性大、时间短、逃离现场快、现场可资利用的信息线索少,破案难度较大。抢夺作案手段“技术含量”不高、简单易学、风险不大、“收获”可观,激发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欲望,致使此类案件打而不止,防而不绝,且经常反弹。盗窃犯罪发案较高的盗窃摩托车犯罪,从近年来我县盗窃摩托车犯罪人的刑期来看,七年以下居多,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犯罪人对犯罪风险的预估。另一方面,犯罪分子作案可选性、随机性很大,作案后遗留痕迹物证少。在县城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发现摩托车的踪影,且摩托车的构造原理比较简单,犯罪分子无需太多准备,利用钳子剪断摩托车的钢丝锁或拔、剪断摩托车的点火线的方式几分钟内便得手。加之摩托车速度快、轻便灵活,撬盗成功后,就可驾车迅速逃离,基本不留痕迹物证。再者,随着摩托车市场需求量的增大,销售渠道越来越广,很容易套现。从已破获的盗窃摩托车案件来看,犯罪分子要么是买家预订后实施盗窃,要么是盗窃成功后通过较为固定的渠道销售,但无论是那种,在一两天内到手的摩托车就可销售出去获利。
(五)破案打击不力,助长了犯罪气焰。犯罪分子在作案后,都存在一定的恐惧心理,但经过多次作案后,这种恐惧感就消失了,开始肆无忌惮的疯狂作案;再是刑罚对多数侵财性犯起不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促使这种犯罪高发。
四、预防和打击对策
(一)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在预防和打击侵财性案件工作中,作为公安机关,首先要加大打击攻坚力度,准确、及时、全面把握全县刑事犯罪发展规律、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突显打击重点,加大对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和影响全县经济发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深度,全方位、高强度的开展破案攻坚,从侦查工作的实践看打击本身就是一剂最好的防范良药,也具备巨大的威慑力;打击的同时要深入探索积极建立破案新机制,加快刑侦队伍的有效建设的同时,利用好这支专业化队伍,始终保持对侵财性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从严惩处涉财案件犯罪分子;适时调整侦查工作的措施和方向,打破常规侦查手段是破案的重要环节。在工作中要强化多警协作的崭新机制,明确各自职责,相互策应;挂牌督办,通报协查,围追堵截,摸底排查、守伏捕现等多种手段并用,以物查人,由人到案,并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发现破获案件的突破点,有效打击犯罪,遏制案件的高发势头。
(二)不断夯实公安基础工作。1、要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大科技装备资金的持续投入,充实完善现有技术装备及破案追逃机制和“新鲜血液”的选拔培养教育工作,是一切公安工作制胜的先决条件是基础。2、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要本着“灵活、高效、实用”的特点收集各类犯罪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原则,及时掌握全县犯罪情况动态。落实“以动制动”的信息化调控措施;要及时收集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及人员基本情况,从而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达到不失控、不漏管目标。3、以警务综合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刑侦基础信息采集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情报资料、信息对实现情报导侦的辅助作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开展好网上查证、网上追逃等工作。4、建立“大刑侦”格局,促进刑侦工作上水平。建立以刑侦为骨干、派出所为依托、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大刑侦格局,促进打击工作形成合力。打击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开展好大要案件、跨区域案件、侵财性案件的串并、控赃、缉捕等工作。5、刑事科学技术室要坚持以抓技术执法为龙头,以服务侦查破案为宗旨,不断创新思路,提高“七率一量”,围绕侦查破案、破大案、管小案、服务全局这一中心,努力从人员专业化、制度规范化、技术实战化三方面入手,打造刑事技术先进品牌。6、在外来人员的管理中,要坚持打防结合的方针,从加强管理和服务入手,及时掌控外来人员的居住、就业、生活、社交环境,从中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群,及时予以打击;其次是要建立完善的人口管理新机制,和打防犯罪总体工程,依靠科学信息技术,全面提升管理和防控能力。其次是要明确工作重心,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性地深入城市的最底层,深入集镇和农村,齐抓共管,达到控制的住,预防有效,打击有力的新局面。7、加大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力度,广泛物建专案特情和治安耳目,结合侵财性案件的发生和被盗物品特征,从中获取直接破案线索并循线追击的方式破获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三)开展防范和积极的教育疏导工作。“安全工作,防范第一”。公安机关要在将警力推向街面的同时,坚持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既定方针,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下,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群防群治体制,充分发挥、依靠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大打预防和侦破侵财性案件的人民战争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和制胜的法宝。1、建立公安内部不定期治安犯罪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加强对个案、类案、串案、跨区域案的综合分析,预测今后一个时期、一个片区、一个时段的发案形势,进一步提高反应速度和防范的主动性和针对性。2、对于有教育意义的侵财性案件或有针对性犯罪的典型案例加以分析,剖析的重点是针对在侵财性案件中犯罪人员的作案特点和受害者在防范意识上的薄弱点,通过讲解让群众加强自我防范意识;3、根据一个时段、一条街道、一个小区发生抢劫、抢夺、盗窃、入室盗窃、诈骗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公安机关要及时发布治安防范预报,提醒商家、单位和广大群众,及时堵塞薄弱的环节,搞好内部防范、街面联防、店铺联防,村组联防确保自我人身和财产的有效安全的同时,大张旗鼓的开展打击区域性侵财犯罪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4、广大人民群众要在加强和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的同时,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的工作,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和可疑事件,要及时就近报警,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应快速出击,及时获取最佳的破案线索,为掌控侦破案件的主动权打下坚实的基础,寓治安管理于为人民服务中,使侵财性犯罪案件在峨眉无滋生蔓延之地,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整合社会防范资源,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认真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的要求,重点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基层街道、社居委要主动牵头,通过竞聘公益性岗位,整合社区防范人力资源,切实把居民小区、易发案场所、部位,严密看护起来,形成人人动手,齐抓共管的大治安、全防范格局,尽快扭转公安机关单打一的被动应付局面。
(五)堵塞治安管理漏洞,积极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发生。派出所要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勤务方式,前移阵地,督促民警深入和扎根社区。在方便服务群众的同时,应对不法分子容易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加强经常性清查整治,重点盘查和清理“三无人员”,不让其随意落脚。要严格落实出租房、旅馆业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措施,严防场所、行业漏管失控。要从不法分子食、住、行、销(赃)、玩等环节上下功夫,强化阵地控制,控住源头,使其难以进行不法活动。与此同时,刑侦和派出所应切实加强侦防互动协作,做到两拳并举,左右连动,出击有力,使不法分子藏不住身,下不了手,销不出赃,全面堵塞治安管理漏洞,积极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六)加强区域协作,联合开展打流行动。要加大对团伙犯罪的深挖打击力度,做到抓一个,带一窝,破一串,铲一伙,穷追猛打,不让其有喘息之机;通过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及友邻单位,做到多管齐下,齐头并进,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侵财性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区域协作,联合开展打流行动。随着犯罪分子跨越时空跳跃式作案,给侦查破案带来了较大难度;加强周边地区发案动态研究,将人口管理、高危人群、二手手机和旅馆系统有效结合,寻求流窜犯罪活动规律,超前预防,适时发布打流预警提示,采取针对性区域性打击整治行动。
(七)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要深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围绕证据制度、侦查手段、强制措施等重点方面,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细化执法要求、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切实把侦查办案方式从以口供为中心的“由供到证”为主的方式,转变到以证据为中心的“由证到供”为主的方式上来。从接报案开始,到勘验现场、调查走访、抓捕各环节,都按起诉、审判的标准来工作、来审核把关、来考核战果。确保打击力度不减,确保办案质量不降,提高打击效能,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作者:建水县公安局、陈建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