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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3+6”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2/19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毒情形势,建水县在省、州各级禁毒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紧紧抓住贯彻落实《禁毒法》的有利时机,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通过建立“三大机制”,抓好“六项基础工作”,实现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吸毒人员管控率和戒断巩固率明显提升、复吸率明显下降“三升一降”的目标,全县社区戒毒执行率达95.27%,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100%,社会面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75.08%,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复吸率仅为9.36%。
一、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三大机制”
(一)建立“七位一体”帮教管理机制。由社区工作站干部、社区戒毒专干、禁毒委成员单位干部、禁毒民警、禁毒志愿者、社区医生和戒毒康复人员亲属建立“七位一体”的帮教小组,以“爱心除隔阂、关心促沟通、细心建真情、热心搞服务、耐心换回归”为宗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实行个性化、分类别、分阶段管理。对成瘾较早,心理负担重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帮教工作人员走进他们家中,开展“一对一”帮教,维护其社会形象;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帮教工作小组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介入,最大限度对其进行生活救助;对有就业要求的,帮教工作小组协调联系就业安置点,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灵活多样的办法,为帮教对象提供心理辅导、就业培训、协调家庭关系等服务,从人格上尊重、从感情上亲近、从生活上关心、从权益上保障,让吸毒人群找到“回家”的感觉,从而逐渐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增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目前,临安镇已建立142个“七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其他乡镇“七位一体”的帮教小组正在筹建当中。
(二)建立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救助和帮扶保障机制。一是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社区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二是对于生活突发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社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困难;三是对戒毒康复人员的中低收入群体和其家属,在节假日进行看望和慰问,真正使戒毒康复人员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帮助,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和红利。以临安镇为例,截止2013年8月,临安镇共有211名吸毒人员享受国家低保,211人享受免费医疗保险,45人住进廉租房,工作站慰问戒毒康复人员351人次。
(三)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机制。一是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对一些具备就业技能的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推荐他们到当地企事业单位、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二是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创业。对具有一定特长、有自主创业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鼓励扶持,开办小企业、小作坊、小商店,实现自主创业,开拓就业门路;三是提供公益岗位拓展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渠道。社区工作站积极联系各单位和组织,将一些看门护院、环卫清洁、车辆看护、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规划集中就业安置基地。按照“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企业唱戏、多方参与”的思路,在建水县工业园区引进适合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生产项目,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集中就业安置。目前,全县共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培训3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9期,安排公益性岗位5个,介绍工作10人,帮助自主创业 4人;“曙光工程”在建水县临安镇包家山村委会的选矿厂已安置戒毒康复人员20人。
二、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六项基础工作”
(一)落实衔接措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与县禁毒办、司法、民政、卫生等禁毒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核实戒毒人员情况,做好吸毒人员衔接工作。
(二)是及时签订协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后,社区戒毒工作站及时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各项戒毒康复工作措施。
(三)加强信息维护。派出所协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立“无缝隙管控机制”,为戒毒人员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做到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完整。
(四)落实关怀措施。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医生为戒毒人员做好定期尿检和体检工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关怀措施。
(五)建立帮教制度。组织帮教学员定期开展活动,组织吸毒人员家庭座谈会,掌握现实表现,争取家属对社区康复戒毒工作的理解支持,督促吸毒人员履行协议。
(六)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机整合。将社区吸毒人群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中,填补了社区防艾的空白。(作者:建水县公安局 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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