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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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各村民小组村规民约,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禁毒康复和村民小组综治维稳队伍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范畴,共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21条次,有效推动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