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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长中的一件“小事”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08/13

  我于2004年参加公考后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在13余年的检察工作中,经历过不少事情,也遇到了很多给我树立了榜样的优秀领导及引领我成长的哥哥姐姐。 

  2007年,我在公诉科任内勤,我的老科长朱哥经常教育我:作为检察干部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拒绝得了诱惑,经受得了考验。也用身体力行告诉了我,如何做清正廉洁的检察官。 

  在我们俩办理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家属突然千里迢迢从贵州省的一个小山村赶到我院。来到朱哥办公室后,都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水,张某家属就直接将办公室的门关了起来,从兜里掏出1万元人民币往朱哥怀里塞。朱哥刚从蒙圈中回过神来想都未想就直接拒绝了,并叫张某家属将门打开,有事再慢慢说。张某家属见朱哥不接受,又把钱往朱哥的办公室抽屉里放,并对朱哥说:“不要担心,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收下不会有人知道,我们也不会说出去”。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张某系贵州某县某乡某村的一名贫困农民,因在我县做收购废品生意的过程中身患疾病,因此为了赚取生活费违法收购王某、姚某、杨某某等六名未成年人盗窃而来的电缆线而涉嫌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朱哥一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跟他们说:“你们不来,我们也会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的办理张某案,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会跟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建议法院从轻处理,但前提是今天你们一定先把钱收起来,如果不把钱收起来执意要送给我的话,我就会将这笔钱上交我院纪检组,到时这笔钱就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们,而是会按照行贿款处理,会给你们造成损失,犹如这样,你们家属不如将这笔钱先拿去给她治病。”在朱哥的劝说下,张某家属终于将钱收了起来,并感激的对朱哥说:“你们检察官真是一心为民办事,什么都替我们想到了,真不知要怎么感谢你们”。后来,张某被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案件判决后的一天,我科收到了一封从贵州寄来的感谢信,因我是内勤,信是我拆封的,这件“小事”才得以“曝光”,这封信里面尽是对我院检察官的感激之情,并告诉我们张某现在病情已经得到有效治疗,正在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感谢检察官给了她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后来的工作中我以这件发生在我身边,朱哥以身作则教育了我的这件小事中受益匪浅,也多次拒绝了类似的诱惑,经受住了考验。2013年,我因党性修养过硬,被院党组推荐成了一名纪检工作者,现在我已经从事纪检工作五个年头,但这件“小事”一直给我启发,也一直引领我认真工作、踏实做人。现在朱哥就快光荣退休了,说实话,我也立志要这样清清白白,了无遗憾的走完自己的工作生涯,这就是我这样一个平凡的纪检工作者的诗和远方。(作者:周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