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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12/18

  1214日,红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新闻媒体与红河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州法院的系列举措、取得成果及下步工作安排情况,发布了今年以来红河州法院所审结的两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红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才学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法院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州法院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思想统一到位、意识强化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相关保障到位、工作推进到位等“五个到位”,充分发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先锋队的作用。其中,全州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及时研究并下发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跨国跨境犯罪等10个方面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目标。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州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加强案件指导统一量刑尺度、加强沟通联动合力打击犯罪等“三个加强”,有力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并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李才学副院长介绍,截至1130日,全州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6件,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13件。其中,州中院受理一审案件3件,基层法院受理案件13件;基层法院已审结3件,州中院二审均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各涉黑涉恶案件中,影响较大的金平县以刘顺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已于712日宣判,团伙各成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开远法院受理的廖某某等17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恶一案已于20181126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蒙自法院受理的张某等5人犯故意损坏财物罪涉恶一案已于2018126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两级法院及红河电视台均对案件的开庭审理进行了录音录像、公开直播及媒体端发布,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李才学副院长介绍,下一步工作中,全州法院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好抓实。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针对性,四是进一步增强工作规范性,五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延伸性,从而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发布会由红河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杨明志主持,来自《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春城晚报》、《云南加油报》、《红河日报》、新广网、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红河电视台、蒙自电视台、《今日蒙自》编辑部、蒙自新媒体中心等12家媒体的记者,及红河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发布会。(罗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