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州法院系统“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巩固和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根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9月23日到9月26日,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莅临个旧、弥勒、泸西、屏边4个县市法院和州中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召开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院工作汇报及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在26日于州中院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才学围绕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专项行动、落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向调研组汇报全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4923件,执结29464件,未结5459件,结案率为84.37%,实际执结率49.28%。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87.0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98.73%,涉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全州法院依法拘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667人,判处拒执罪11人,移送涉拒执罪28人,对42个被执行人罚款共计246000元,限制出境25人次,限制高消费14501人次,将567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指出,2016年来,全州法院主动担当,全力攻坚,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调研组对近年来全州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所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调研组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意见,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壮大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要通过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舆论手段,深入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执行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合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要完善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式,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法院司法公开,着力构建执行大数据库,不断提高执行质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保险机制,切实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向内挖潜,整合执行资源,加大轮岗力度,实现人尽其才,统筹解决执行力量短缺问题。四是要畅通救助渠道,扩充救助资金,进一步落实特困申请人执行救助制度。五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化解执行压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执行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理解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让全社会基本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六要总结成功经验,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要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认真推广三年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深化执行改革,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向纵深发展,树立法院权威,为建设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